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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11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2023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近年来,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烟台大学“孺子牛”精神,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甘为人梯、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经基层党组织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师德委员会评议,授予法学院何燕等10名同志“烟台大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经济管理学院徐道立等10名同志“烟台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以此为新的起点,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新时代立德树人事业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持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建功立业。

 

附件:1.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教师名单

2.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教师名单

(共10名)

法学院   何  燕

经济管理学院  任俊义

音乐舞蹈学院  齐  瑶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于立新

化学化工学院  刘  杰

生命科学学院  甘  晶

药学院    祝艳平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郭艳燕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杨启霞

建筑学院   任书斌


 

附件2

烟台大学202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共10名)

 

经济管理学院  徐道立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王虔祖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晋  刚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苏  晶

党委组织部  刘埠超

党委宣传部  李  隽

党委统战部  周  昊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蔺立杰

人事处  余志鹏

党委保卫部(处)  韩昌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