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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内双向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校内双向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烟台大学干部挂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就组织开展校内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

20204月至20213月。

二、挂职方式和挂职岗位

(一)选派教学、教辅单位干部到党政管理部门挂职

面向教学、教辅单位选拔部分干部、青年教师到党政管理部门挂职,共设置挂职岗位16个,具体岗位需求和资格条件见《2020年党政管理部门挂职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名人员按照岗位类别报名,每人可报2个岗位,其中报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相关部门的应注明意向挂职部门。

(二)选派党政管理干部到教学、教辅单位挂职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党政管理干部配备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具体挂职人选和挂职岗位,不再组织报名。

三、挂职干部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综合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素质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四)优先考虑各单位业务或教学骨干,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或青年教师。

四、挂职管理及待遇

(一)干部挂职期间由原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承担挂职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原单位应保证挂职工作时间和精力,不再安排或适当减少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党政管理干部到教学教辅单位挂职的,在征求挂职单位意见后,挂职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二)干部挂职期间,其原有职务不变,期满后回原岗位工作。挂职期间提拔任用或岗位调整的,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挂职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转,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在原单位开展。

(三)挂职期间工资福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原岗位享受同等待遇。挂职期间取得的业绩与在原岗位取得的业绩同等对待,原单位要根据挂职期间的鉴定或考核情况,保障挂职干部的正常待遇。专业技术人员挂职期间,其工作量参照“双肩挑”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挂职期间,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等原因,确实不胜任挂职岗位工作的,经党委研究后终止挂职或调整更换。

(五)挂职结束后,挂职干部填写《校内挂职考核鉴定表》,由挂职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反馈原单位,鉴定结果作为挂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挂职经历记入个人工作履历。

五、相关要求

开展校内双向交流挂职工作是学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及时发现、培养优秀干部,在多岗位锻炼中提高本领、增长才干。各单位要站在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高度,积极动员本单位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和青年教师报名。

报名人员请填写《2020年校内双向交流挂职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于47日(周二)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31),也可发送PDF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报名表格发至ydzzb@ytu.edu.cn

 

附件:1.2020年党政管理部门挂职岗位需求表

2.2020年校内双向交流挂职报名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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